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用工,职工工资、劳动关系等17个法律实务问题_百度...
中国贸促会于2月26日举办首期疫情防控涉外法律风险防范线上培训班,旨在通过创新法律服务手段,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引发的涉外贸易法律问题,规避风险并减少损失。以下是具体内容:培训背景与目的疫情期间,企业面临国际合同履行受阻、订单交付延期、经贸摩擦增多等突出问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紧密结合企业中心工作,超前分析各阶段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或潜在风险,及时发布法律风险预警报告,防患于未然,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大局。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法律风险防控重要提示 0工资结构 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加班费。实务中,员工工资标准是劳动案件的重要审查要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费均以此为计算基数,所以,公司不应忽视对员工工资结构的设计。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造成的损失,制造费用类会计上正常计入制造费用,税法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存货类作为企业资产损失直接处理,法定资产损失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正常费用类正常核算进入损益,正常所得税前扣除。 以下为详细分析:制造费用类案例:公司停工期间工厂租金、设备折旧、工人工资的核算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造成的损失,财务处理需结合成本管控、税务筹划及融资策略综合应对,具体可从控制人工成本、优化税务处理、提升财务效率三方面入手。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造成的损失,可从制造费用类、存货类、正常费用类三个部分进行财税处理,具体如下:制造费用类核算内容:公司停工期间工厂租金、工人工资应计入制造费用。
四川省疫情期间关于缓解中小企业困难的政策措施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存量与新增贷款优惠: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存量贷款的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开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发放贷款。
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依法延长税款缴纳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政府采购倾斜: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强化援企稳岗与技能培训 稳岗补贴发放: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通过延期缴纳社保费、租金减免、金融支持等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缓解企业因疫情导致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建立防控物资战略储备制度:成都在全国率先提出加快建立防控物资战略储备制度,由成都市发改委起草相关文件,疫情结束后启动实施。
四川省通过“减”“奖”“帮”三方面举措着力扩大省内用工需求,具体如下:“减”——减负稳定就业岗位四川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出台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加大对企业减负稳岗政策支持力度。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确保防控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建立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制度,完善产业链生态圈。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协助企业达标复工:市经信局组织科研攻关组,整合资源研制防控物资。降低企业负担:延长用水用能缴费期,建立供应链及进出口贸易应急机制。
政策背景 该政策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制定的,旨在帮助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的中小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困难。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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