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聚餐的规定
规模提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报备要求: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特殊情况:疫情发生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管控,对于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可能会有更严格的要求。
浙江省2023年出台的细则明确指出:干部与亲属在公开营业场所进行的私人聚会,人均消费不超过当地公务接待标准5倍的,原则上不纳入监管范围。这类政策既堵住了特权消费漏洞,也保护了正常的亲情交流需求。
控制家庭聚会规模:为减少人员聚集,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此外,还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倡导省内过年:浙江提倡公众省内过年,积极引导单位省外员工春节期间在工作地休假,尽可能减少远距离出行。
例如浙江省要求不得超过20桌,江西省明确禁止分批次、分地点变相操办。即便只请亲戚,若总人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仍属违规。 操作层面的注意事项如果确实需要表达喜悦,建议优先选择家庭聚餐形式而非正式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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