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疫情防治工作人员免税:政策内容: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以及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均比照执行。
免征增值税的情况若企业符合免征条件,需咨询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明确免税收入的填报方式。例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国外院校学历认证加强认证审核的通知(三),具体内容如下:目的:为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维持留学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的有关精神。
2、审查目的此次加强审查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留学市场秩序,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要求。通过强化认证审查,防范部分国外院校在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学历学位授予不规范问题,确保认证结果的真实性与权威性。
3、教育部本次发布的补充说明仅针对海外留学项目的跨境远程授课模式,与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无关,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仍可在留服认证范围内,学生可安心报考。
4、跨境远程教育文凭(课程性质本为远程教育)暂不认证政策依据:自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来,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不在认证范围内。
5、关于对部分国外院校学历学位认证加强认证审查的公告(二)的解读 为维护我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留学市场的正常秩序,并进一步贯彻《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的相关精神,相关认证机构决定自即日起对以下特定国外院校的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实施更为严格的审查措施。
6、审查背景:近期中留服陆续收到多起举报,反映部分国外院校在疫情期间针对中国市场大肆开设低质在线课程。中留服对此高度重视。审查目的:为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维持留学市场正常秩序,依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的有关精神,中留服决定对部分院校的认证申请启动加强审查。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单位价值>500万元:企业可选择按设备最低折旧年限的相应比例在税前扣除。例如,某企业购置价值600万元、折旧年限10年的设备,可按10年分摊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设备,无论价值是否超500万元,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疫情期间单位减免社保后一般无需直接补偿给员工,但需确保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受影响。社保减免政策的核心内容疫情期间,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社保减免政策主要针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通常不享受减免。
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多项减免政策来支持企业和个人。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租金减免、税收减免以及贷款支持等。社保费减免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实施了不同幅度的社保费用减免措施,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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