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社保!国家刚刚明确!这类企业暂免征收社保延长至12月底!更重磅的...
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费政策延长至12月底政策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明确,前期出台的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该政策旨在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降低用工成本。政策背景2020年初疫情爆发后,国务院推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原定执行至6月底。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正式发文,明确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比之前多了6个月的时间,并非免交社保6个月,而是延长免征期限6个月。
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快递服务的所得,免征增值税。快递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发布)执行。
近日,上海社保局公布了多家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被处罚的公示名单,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被公开,同时老板和纳税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也被一并公布。这一举措标志着社保最严征管时代的到来,企业不合规缴纳社保的风险显著增加。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现状、问题的分析,说明必须建立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三方各自在资金筹集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方式和份额,以及对基金筹集的财政管理问题。
社保里面包括有五险,但不包括一金。社保的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之列,单独列出来,这项没有国家硬性规定,是衡量一个企业的福利好坏的标准之一。
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具体来说,中小微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在此期间被免征。同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也被免征。
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及已缴费用退费规定如下:减免政策无需申请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无需提交材料或额外申请,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减免政策覆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减免,无需先缴后返。
盐城市疫情期间社保政策主要包括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调整以及医保参保待遇政策三方面内容。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市区所有企业可缓缴2020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各县(市)根据当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备付能力自行确定。
疫情社保减免退款会计分录
1、疫情期间企业收到社保减免退款,会计分录需分三步处理,具体如下:第一步:收到社保减免退款时企业收到社保部门退还的减免款项,需按单位与个人承担部分分别核算。
2、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保费用(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红字)说明:红字冲减“管理费用”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表示减少当期或以前期间费用,同时减少“应付职工薪酬”负债。
3、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保费用(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说明:红字冲减费用体现政策减免对损益的影响,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经济实质。
4、退回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保费用(个人部分)此分录反映银行存款增加,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单位社保费用和代扣的个人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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