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1、工信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包括加强网络基础设施防护、为重点用户提供技术支撑、强化涉疫情威胁监测处置及数据保护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信部通知明确要求强化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确保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2、“十四五”期间,工信部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抓好网络安全工作:夯基础:针对基础通信网络这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实施行业关基保护、网络安全审查、关键设备安全检测、网络漏洞管理等重要制度。进一步提升针对高级持续性攻击等网络安全威胁的监测、防御、溯源技术能力,全力保障基础通信网络安全运行。
3、工信部等12部门启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将从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9个重点方向遴选试点示范项目。
4、在今年3月,工信部又发布了《关于推动 5G 加快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推进 5G 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 国家政策层面开始引导,各个地方也积极响应,根据数据显示:自2020年以来,已经有8个地区明确规划了年内计划新建 5G 基站的数量,合计超过 30 万个。
5、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做好以下三点:第一,全方位检测APP,关键资金方面是否安全,隐私方面是否安全,只有得到了很强的监管安全,才能得到保证。第二,重视高科技卫星定位,因为我们去过什么地方,这是一种隐私,通过大数据还能分析出很多的东西来,这个一定要当成隐私,得到保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安全感。
微信群分享涉疫人员名单,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1、微信群分享涉疫人员名单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涉事人员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件经过 12月6日,广西桂林市疾控中心报告1名隔离管控的非法入境人员新冠检测呈阳性,该人员曾在多个场所活动。12月7日,卫某因防疫核查工作需要,接收到上级下发的流调表,但其违反规定将流调表转发至与工作无关的同事微信群中。
2、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利用工作之便查询涉疫情人员住院病历,拍摄图片发送到家人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多个微信群传播,泄露个人隐私,对涉疫情人员造成负面影响。如广西富川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可可和检验员宋剑媛,因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问题受到立案审查。
3、在杭州市通报的案例中,位于西湖区的某医院院感科医师林某将相关流调报告转发至微信群,致使患者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大面积扩散,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公安机关依据此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郑州西亚斯学院近2万名学生信息遭泄露,副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被行政处罚,直接责任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事件经过2023年5月31日,郑州西亚斯学院多名学生反映,有人在班级微信群中发布两份“返校学生名单”,涉及近2万名学生的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年龄、专业及宿舍门牌号等。
5、案例一:疫情防控信息泄露引发群体恐慌事件背景:某县疫情防控关键期,分管领导参加指挥部会议后,需紧急传达一份涉及疫情严重地区返乡人员名单的文件,要求立即排查管控。疏忽细节:领导未通过保密渠道传输文件,而是直接拍照发送至微信群,且误发至同学群而非工作群。
新冠疫情行动指南:如何管控混乱、模糊与恐慌的局面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根据人口规模和疫情风险,储备足够数量的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物资,并定期更新轮换。开展模拟演练:定期组织跨部门疫情应急演练,检验指挥体系、物资调配、社会动员等环节的协同效率,及时修复漏洞。
2、具体可做的行动:减少混乱信息:网络上信息鱼龙混杂,看得越多越焦虑。应通过专业渠道获取病毒、疫情信息,减少信息混杂带来的焦虑。借助安慰剂效应:担心可存点药物,如降温冰袋、退烧药、感冒药、润喉糖等。这些药物虽无法治疗新冠,但能平复焦虑神经,缓解病症,起到安慰剂作用。
3、通过理性行动,个体可减少恐慌传播,群体协作则能加速危机解决。结语:危机中的恐慌陷阱并非不可避免,通过信息透明、心理调适、科学行动和群体协作,个体与社会可共同绕开陷阱,将危机转化为提升韧性的契机。
4、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通过睡眠、运动、饮食增强免疫力;关注权威信息,避免恐慌,配合防控措施。北京疫情的快速控制证明,科学防控与公众参与是战胜病毒的关键。随着疫苗研发推进,未来防控形势将更加乐观。
5、应对新冠疫情对市场的影响需采取针对性策略,并通过科学管理降低风险、把握机遇,具体措施如下:针对金融市场的应对策略投资者需保持理性,避免恐慌性操作疫情初期,投资者恐慌情绪导致股市大幅波动,盲目抛售可能加剧损失。长期投资者应关注企业基本面,而非短期市场波动,避免因情绪化决策错失反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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